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素媛被发现时的图片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素媛被发现时的图片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素媛罪犯长相公开,你怎么看待?
很应该,但还不够,远远不够。
素媛案的详情,相信大家都很了解了。我在多年前看过电影《素媛》图解后,一直没勇气找来电影看一遍。用恶魔来形容这个罪犯丝毫不为过,这不仅仅是一个文学修饰词,结合罪犯被曝光的狱中心理测试结果,说他是恶魔化身都不会有人怀疑。
正常人是不会犯下这种令人齿冷的罪行的。素媛的遭遇,别说是为人父母者了,就是任何一个普通人看了都会受不了。
(电影《素媛》剧照)
正常人也不会如此大剌剌地表示不悔改。一般来说罪犯为了获得减刑,获得自由,哪怕是装也要装得痛改前非的样子。而赵斗顺却是利用每次心理测评的机会挑衅大众,简直就是肆无忌惮的魔鬼宣言。
如果我有宗教信仰,几乎会怀疑这个人就是撒旦的化身。
但即使没有宗教信仰,从科学的角度来说,这个人的大脑结构也一定与普通人不同。比如,他的大脑里,代表同理心的前额叶估计就是缺如的。
现行的法律有把这种定义为不用负刑责的精神疾病吗?似乎没有。否则,那么多的反社会人格者都可以理直气壮大开杀戒了。
我不了解韩国的法律,为什么会让这样一个恶魔只能被判区区十二年,而且没有任何可以有效限制他出狱后行动的方法。
当然,法律不可能始终是完善的,所以需要不停修正。至少素媛案已经使韩国在最近这些年新通过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法案。虽然因为时效问题,无法用在赵斗顺身上,但是至少希望对其他潜在的恶魔可以多一些威慑。
看过这个电影,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个真实***,那么小的女孩,罪犯也下得去手!不知道是法律不健全还是太健全了,罪犯最后居然没有得到严惩!
这么丧心病狂的罪犯,在坐了几年牢出来以后,就能为所犯的罪得到应有的惩罚了?真的就能洗心革面了?如果他有一丝后悔,就不会在法庭上装疯卖傻,说自己因为喝醉了,什么都不记得了而开脱自己的罪行!
所以我觉得必须公开罪犯的照片,最好是到处张贴,让更多的人认识他,对他避而远之,保护自己的孩子和家人。
仅仅是公开长相吗?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?受害人起码只要他活着就会有不安。受害者的家人不会焦虑吗?韩国的法律本来就太“宽容”,一个理由就能减轻罪行,天使在天堂,恶魔在人间,我们还能拿什么制裁他,连法律都不行。
真的希望公开恶魔近期的长相,根据他在狱里的表现,出狱后,很有可能会报复社会,报复素媛,难道非要再有人受伤害,才能使恶魔尝命吗?法律是有人制定的,感情动物非要没有感情,这个社会就一点温暖都不会有了。
希望全世界的法律都严格制裁性侵的罪犯,尤其是未成年。对于精神患者犯罪不容股息,每年全世界有多少起性侵案件,而有多少人会关心罪犯呢,为什么关注点都在被害人身上,都要怪被害人呢,是的,我做错了什么?我们做错了什么,大众的目光应该紧盯恶魔,而不是被害人。
4月24日晚,韩国MBC电视台在《真实探索队》节目中公开了赵斗淳的长相。节目组称反复思考后,认为国民安全大于罪犯肖像权,因此决定公开。
此举立刻引发热烈讨论。一方面,有人关注赵斗淳的肖像权或隐私权是否应该得到保护,另一方面,仍然是人们对罪犯罪行的强烈谴责。
在相关微博下的留言中,许多人支持公开赵斗淳的长相,担心他会报复当年的受害人、威胁公众安全,认为这么可怕的罪犯应该判处终身监禁。
甚至有人认为,这种罪犯的再次犯罪率那么高,不知道出狱后要怎么祸害别人,“非得再毁掉一个人才能把他枪毙么?”
另外,有网友说,好希望中国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也可以这样公布他的长相,“因为这种一般出来都还会再犯”。
对此,律师万方亮表示,在中国,《民法通则》中明确规定,公民享有肖像权,未经本人许可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权。这是公民肖像权保护的法律依据。
“但如果是为了新闻报道而公开罪犯照片,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。”万方亮举例,比如一个重大案件成为焦点后,或者是公安局对罪犯进行通缉,或者某个罪犯要出狱,在新闻报道中放上其照片,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。
万方亮认为,类似赵斗淳这样的案例,在刑满后按法律规定应该释放,如果他再次实施犯罪,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但不能因为认为他“可能犯罪”,就对其加重刑罚或要求其继续***。
我会教育我的孩子!有些力所能及的援助也不要去伸手!不是让你学会冷漠,而是要你明白现实世界也许会是善良的,但是一旦你的善良被欺骗,后果很可能无法估量、好人是不少!坏人也无处不在。宁可做一个虚伪的坏人!也不要做一个大好人
对于“南风窗”发布的性侵养女一案,你怎么看鲍毓明?
为何现在性侵案例越来越多?父母该如何保护孩子免遭伤害?
不可否认,现在社会上的性侵***好像越来越多了。前段时间爆出来的韩国N号房***、近日国内沸沸扬扬的上市集团高管被指性侵养女***、还有被网友举报的湖州某中学老师***女学生***。就在前几天,柳州市两名女孩被网友骗去见面,结果遭多人性侵,还被逼***,最后被警方破获救出......
实际上,性犯罪并不是最近才日益猖獗,而是一直都很猖獗。只是现在的女性受害者慢慢开始反抗了,越来越多的媒体也慢慢关注到这个领域。
讲一个在一个报纸上看到过的案例。某女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个偏远山区教小学六年级,一天接到一个派出所电话,问她是不是某某(女生)的班主任,她去了派出所才发现那个女生也在。原来该女孩长期被村里一个老男人性侵,后来有人告发才报了警。女孩说那个男的每次结束都会给她钱,老师就问她“给你多少”她说“有时候10元,有时候20元”,又问她“你不知道这是错的吗”,女孩麻木的摇摇头说不知道。该女孩父母离异,爸爸常年在外打工,后来她爸爸知道后都快疯了。
《素媛》真实凶手赵斗顺将刑满释放,对于这件事你如何看待?
第一次看素媛是在三年前,当时看到后面真的是哭着看完的,素媛太可怜啦,变态真的是太畜牲了,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,各个新闻平台为了获取第一手信息,不惜去再一次伤害素媛,韩国法律真的让人心塞,这要是在中国,早就进去了,本以为这只是编剧所编写的,真的太让人心疼了,后来查了一下资料才知道这是由真实***改编的。
真实的故事是女孩子最后***了。七岁得女孩子在家睡觉,半夜被变态入室掳走,变态施舍***殴打 最后用硬物和树枝和其他硬条捅女孩子的***和肠道。最后血肉模糊的小女孩被居民发现,凶手被捉后拒不认罪,后来韩国人民******,最终逼的当时的韩国总统李明博向全国道歉,但是凶手却也只被判了12年,女孩子最终还是***了。
他把8岁小女孩的一生都毁了,一辈子都只能用人工***来排便,这样的禽兽竟然只被判了12年???
虽然这个案件在韩国曾经掀起了滔天巨浪,比如:
1,人们多次*********,请求国家加重量刑。
2,当时的总统李明博为之道歉。
3,相关的***法案,尤其是******的被修改。
4,推动了韩国化学***法案的出台,韩国也因此成为了亚洲首个推行化学***的国家。
可是结果是,即便是这样,韩国现行诉讼法律体系下,无法对2020年即将出笼的禽兽赵斗顺再多加一点刑期,没有更多的惩罚。
有没有让你感到震惊意外的刑事案件?
1981年,我在外地上学时,看见了一件意外的***。
我们的学校,是位于市郊的一个农村边上。过去曾经是一个大地主的庄院。解放后进行土改时收归国有,文化大革命时曾经成为“五.七干校”的校址。学校屡经修茸、扩建,逐渐扩张到了一条大干渠前。后来又越过干渠,修建了教师宿舍和足球场、篮球场。球场的东面,就是我们学校这个村的集体菜园子——虽然1981年了,但是因为这里的村集体搞的好,劳动日超过一元钱了。一个农民每月收入30多元,队里还发粮发菜,要比城里一般的工人收入还高。因此人们不想包产到户,还坚持集体劳动。
那天是个周日。我因为无事可干,就一个人站在横跨干渠的小桥上,看村里的人们从干渠里担水。越过学校的足球场,送到栽种菜苗的地里。村里的人在桥的一侧用木板挡在桥下,抬高干渠的水位。即使如此,由于上游来水减少,干渠内的水位也越来越低。担水的人们只能顺着渠边挖出一个个台阶,逐渐接近水面。用挑水桶扁担上的钩子钩住水桶,往水里一甩。先甩满一桶放在台阶上,再勾一只空桶。甩满后两只桶一起挑起来,送到地里。
有个女的来挑水。她先甩满一桶,放好后又去甩另一只桶时,没掌握好力道。桶梁和扁担钩子脱开了。于是她用扁担上的钩子去钩桶梁,几次都没有钩上。这样,流水作业的人流被堵住了,在干渠堰上站了不少人。
这时,一个队长模样的人下到渠里,边斥责女的无能,边接过扁担,去钩水桶。水桶没有勾上来,却被水下什么东西钩住了。使劲儿一拽,从浑浊的水里突然伸岀一条苍白的胳膊和手来!紧接着一个身穿黑衣的死人被从水里拽了出来!
众人大吃一惊!水边的那个女的更是吓得一声尖叫,腿一软就滑进了水里。离尸体更近了!她爬起来,一身泥水,又滑了几跤,终于爬上了干渠堰,边发抖,边惊叫。
我也被吓了一大跳!头皮发麻,全身都觉得汗毛直竖。太吓人了!
不到一个小时,市公安局的三轮摩托车来了。三人下到水里,把尸体捞上来,抬到小树林里解剖了。后来听说是抢劫团伙在公路上作的案,***后又绑了块石头,抛尸干渠。那几天水大,顺水流到这儿来了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素媛被发现时的图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素媛被发现时的图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